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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购房合同未过户就想转卖 差价没赚到反而赔了6万

发布时间: 2017-11-28 11:47:26

来源: 新华网

分类: 其他楼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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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今,房屋买卖纠纷比较多,其中一类情形是签了合同没过户,买家就开始装修,也有的买家则想转卖赚差价,这时如果卖家反悔了,会是什么结果?日前,常熟法院审结了几起典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。
  未过户就装修,买家赔偿卖家才过户
  2017年初,小凌和老薛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一份,约定老薛将位于常熟富阳路的房屋卖给小凌。小凌按约定支付定金后,办理了网签,但并未进行过户。
  小凌想,这房子是买定了,就向老薛提议先住进去,老薛赞同并把钥匙给小凌,但房子内还放了家具。待老薛去搬家具时才发现,小凌已经在砸墙装修了。老薛不乐意了,买房款还没付清,家具还没搬走,怎么就开端装修了?
  到了两边约好的过户时刻,房价也远远超越年头约好的价格,老薛要求小凌补偿私行装修给其形成的损失,并表明不赞同过户。为此,小凌诉至法院,要求老薛继续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子。
  审理过程中,法官了解案情后组织调解,小凌同意赔偿老薛7.4万元,约定将剩余房款及赔偿款全部付清后,老薛协助小凌进行过户。目前,房屋已过户完毕。
  未过户就想转卖赚差价,反而赔了6万
  今年2月,老瞿与小邹、小唐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一份,将常熟黄河路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小邹、小唐。小邹、小唐付了定金6万元,由中介保管。后来小邹、小唐多次要求老瞿办理过户,但老瞿一直不现身。5月19日,夫妻俩将老瞿告上法庭,要求老瞿办理过户。
  庭审中,老瞿署理人称,在签定合同时,老瞿并不是这套房子的产权所有人。他与原房主签定买卖合同后,付清了房款,仅仅还没过户。他原以为立刻就可以过户的,怎料原房主要求与老瞿解除合同,所以现在无法将房子过户给小邹和小唐。小邹、小唐当庭改变诉讼请求,要求取回在中介处的6万元,别的老瞿补偿6万元。经法官安排调解,老瞿同意补偿6万元,中介处的6万元也由他们自行取回。
  【法官提示】
  《物权法》第九条规则:不动产品权的设立、改变、转让和消除,经依法挂号,发作效能;未经挂号,不发作效能,但法律还有规则的在外。上述事例中,购房合同虽已生效,但由于未办理过户,房子的物权没有发作改变,房子所有人仍是原房主。因而,买家不能私行装修,如果要装修的话,应与房主商议,并签好同意装修的协议。相同,在未获得房子所有权之前,买方不能私行转卖。

责任编辑: sm_loup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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